时间:2019-05-29 03:42:58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广东省汕头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并报上海市编办核准,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我“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主要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为打造一支具有全球水准、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构建与城市匹配的“卓越教育”,为推进“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智力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中心”的教师队伍,发挥“培训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的定位功能,体现“专业引领、协同发展”的理念,根据“中心”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团队建设的需要,特公开招聘研究与管理、人事管理等岗位14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人事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工作;
2.负责人才队伍培养规划,落实教职工日常和专题培训任务;
3.负责各类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专技聘任等)相关工作;
5.协助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及以下;
4.熟悉人事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
5.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务实,做到规范化、程序化、高效率;
6.具有较强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日常收文登记、分送、传阅及发文工作;
2.负责做好档案工作及党政办公室其他综合性工作;
3.协助做好会议记录、纪要,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动态;
4.协助起草、修改各类文字材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务实、认真细致、全面周到;恪守组织纪律;
5.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党务、行政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6.具备办公室文秘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资产管理
主要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管理使用;
2.负责资产增减登记、资产清查及日常管理;
3.负责报送各类资产报表和报告;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
3.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熟悉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
(四)研究与管理
主要职责:
1.承担教师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整理、撰写研究与实践成果;
2.承担教师教育培训项目的设计、实施、组织与管理等工作;
3.注重教师教育研究与实践成果的转化,参与教师教育培训课程的开发,开展教师培训教学与实践指导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水平与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与沟通能力;
4.熟悉教师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具有研究、管理等相关经验;
5.对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者,有小语种应用能力者优先。
..........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事管理等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即日至6月6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sttc_hr@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2019年6月10日至6月11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201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中心”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更多完整职位表及公告原文看:http://www.zgsydw.com/shanghai/20190523/533455_1.html
文/上海中公事业单位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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