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大学生“偷饭”新闻反转,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时间:2020-07-22 05:15:01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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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名校大学生“偷饭”新闻反转,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名校大学生“偷饭”新闻反转,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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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越雷池一步,恪守法律红线,才能筑牢基石,不让人生跑偏。

作者 | 刘晶瑶

大学生屡偷外卖,留案底自断前程 来源:江苏新闻

从5月份开始,南京某小区连续有外卖被偷。江苏警方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就有10多次。

事件曝光之初,媒体报道中犯罪嫌疑人“知名大学本科生,为了他准备考研,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等信息,引发公众同情,认为刑拘惩处过严。

在一些人眼中,毕竟偷外卖案值不高,主观恶意不大,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况且,贫困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因为这样的“污点”让名校大学生前途尽毁,可能毁的是一个家庭的未来。

不过,上述传闻与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警方通报存在较大偏差——犯罪嫌疑人毕业于湖南衡阳某大学,已在南京工作,有固定收入,父母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在北京、海南工作,偷盗外卖是出于报复和占小便宜心理。

新闻反转过后,公众看待此事的态度又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反转。人们能够重拾常识,更为理性客观地看待“偷外卖”被刑拘事件。

法律的归法律,情理的归情理。回归法治框架内审视这起盗窃案,当地警方对其刑拘的做法并无不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犯罪嫌疑人盗窃十多次外卖的行为,被认定为“盗窃罪”刑拘,合理合法。

名校大学生“偷饭”新闻反转,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不过,在案情尚未得到当地澄清之前,网上众多声援犯罪嫌疑人、“哀其不幸”的声音也值得我们思考。

不少人联想起,1935年美国老妇偷面包案。当时,一位纽约老妇人为了喂养几个已经两天没吃任何东西的孙子而偷窃面包,被贫民区法庭判处10美元的罚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而这位穷苦老太太由于支付不了罚金,只得选择“拘役”。

现场旁听的时任纽约市长拉古迪亚在审判结束后,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出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区域。”

“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不过,犯罪嫌疑人“自以为偷外卖无人追究就成了习惯”,有固定收入和职业,并非“生计无着”,反而更像是已经养成好吃懒做、顺手牵羊的恶习。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公众的同情与案情澄清后的批判,两者之间并不矛盾,都表达了人们朴素的情感。

“拿”别人的东西就是偷,同情不能替代法律,触犯法律就应当付出代价,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好讲。执法必严、有法必依的口子,不会为任何人而开。

不过,事件曝光之初,基于不准确的信息判断,部分公众替犯罪嫌疑人“求情”之声,并非想要替其“脱罪”,而是暴露出人们对帮扶贫困大学生的关注。

比如,现行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是否真正造福了最需要帮助的人、是否覆盖了贫困的所有角落?让所有家境贫寒的学生可以“衣食无忧”,体面地读书求学?

结合现实来看,当前帮扶困难学生的覆盖面和救济方式确实存在一定改进空间。比如,此前有一所学校,根据学生在食堂刷卡的消费额判断。一旦发现某个学生消费金额明显低于平均数,学校会每个月偷偷给学生卡上打一笔钱。

关心贫困学生,应该寻找更好的鼓励和救助方式。播撒关爱的种子,应该更多选择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避免部分学生碍于自尊和情面,不敢求助、不肯求助,以至于生活窘迫,甚至诱发贫困导致的极端个案。

回到此案,新闻反转背后,人们更应将此事看作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越雷池一步,恪守法律红线,才能筑牢基石,不让人生跑偏。

本文选自新华每日电讯(ID:xhmrdxwx),作者:刘晶瑶。灼见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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