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于31日前公布

时间:2018-10-24 15:28:05 来源:高端教育网作者:zhengqiao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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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全面实施高校信息披露清单,做好高校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公告》。负责编制和出版《2017年大学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全面推进大学信息披露,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年度报告应于10月31日前公布给公众。

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于31日前公布

《通知》要求高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规范,不以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披露。高校应根据实际工作完善制度和规范,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布各项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传播、解读和反应,不断丰富数字、图形、音像宣传,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和社会影响。从而有效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通知》要求高校以上市为底线,不断完善学校的主动开放目录,进一步拓宽开放范围,细化开放事项,做好动态更新。继续加强招生、财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披露,及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自愿接受外部监督。

《通知》要求高校把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作为实施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信息的公开,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做好准备和发布。年度报告的确定。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概述;自愿披露;申请披露和不披露披露;信息披露审查;报告、复议和对学校信息披露的诉讼;新的做法和举措,主要经验,信息披露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要求。事项;应披露的事项清单。

《通知》明确规定,年度报告应全面覆盖所有学校的信息披露工作,内容丰富、结构有序、数据准确。统计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是从去年9月1日到那年8月31日。同时,应鼓励高校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以便于公众阅读和获取。

根据通知,年度报告应在10月31日之前在学校网站的首页上向公众公布。教育部所属高校需将纸质版本(校徽)和电子版本报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需要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网站上设立专栏,汇总、展示教育部所属高校的年度报告,适时组织检查。

根据通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地方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辑出版,对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高校,并提交地方高校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在上一学年教育部备案,由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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