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稷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不算工伤太不该

时间:2019-08-11 05:10:11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湖南省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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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稷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不算工伤太不该

2017年,山西稷山县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工伤认定一波三折。2018年,8月5日,记者从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死者家属处获知,该局三次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分别被政府行政复议、临猗县法院和运城中院撤销,第四次依然认定不属工伤,理由为“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校方称,需工伤认定,才能予以赔偿。(新京报8月5日)

山西稷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不算工伤太不该

山西稷山县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多少梦想没来得及实现,筑梦者的生命却已休止。惋惜与悲痛之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猝死,就是一个看起来健康的人,在意料不到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猝死大多时候是没有任何预兆的,也很难抢救,短短几个小时就能要了你的命。据调查统计,在我国,每天约有1400人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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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压力大,加班时间长,饮食不规律,作息不规律,这已经成为不少职场人的共同毛病。

吴某去煤矿在食堂召开“安全生产月”职工培训会。早饭后,吴某开着二轮摩托车到达煤矿。此时,职工培训会即将结束。散会后,运输队队长彭某在食堂外面见到吴某,并给其安排了假期后的工作。到吴某在摩托车返家途中,与一普通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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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这位教师也属于这种情形,加班使他消耗了大量的体能,尤其是在这样暑期的加班,更会加倍消耗他的体能,而在回家之前,为了恢复所消耗掉的体能,他去吃饭的时间当然就是加班时间的合理延伸,否则,他可能就没有体力回到家中。所以,依法理来说,不仅加班之后回家途中发生的猝死属于工伤,而且为了加班从家到单位的途中发生了猝死,也属于工伤,因为它是围绕着加班这个目的而发生的事件。

虽然90后男教师的行为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仔细分析之下,还是能为他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山西稷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不算工伤太不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问题是,暑期加班也是工作,工作时谁又没有个吃饭、内急的需要呢。必要的休息时间,也应得到保障。以人之常情,去餐厅吃饭与正常工作,以及上下班途中一起,都应当视为员工加班的一部分,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伤认定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用人单位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举证的,人保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这表明如果用人单位确实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承担证明否定工伤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劳动者的伤害是由劳动安全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年马云创业艰难,他便去打太极,拓展爱好,让自己的心态轻松一下,不至于被压力击打得喘不过气。别把身外之物看得太重,你一定会活的轻松很多。你只有精力饱满,才禁得起世事刁难。

生命只有一次,一旦错过,即为永别。

所以,拜托各位HR,尽力健康地活着:过有序的生活,做真实的自己,吃清洁的食物,睡充足的睡眠,多陪伴家人,多爱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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